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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所謂農業用地,係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

、保護區範圍內,依法供農作、森林、養殖、畜牧及保育使用;或供與

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、畜禽舍、倉儲設備、曬場、集貨場、農路、

灌溉、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……。課徵田賦的土地不能有農業以外的

其他用途,如果是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,則須依法取得容許使用或使

用執照,如經查獲農舍或農業設施增建、鋪設水泥或改變使用情形、

未作農業使用,不符合農地農用的規範,仍要依法改課地價稅。

 

資料來源: https://house.chinatimes.com/20221114002739-26441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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