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【經濟日報 本報訊】
台南市新市區李先生問:我父親95年死亡,生前有一筆土地被徵收,最近因撤銷徵收,已回復登記到父親名下,該筆土地是否應補報遺產稅才能辦理過戶登記?

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:被繼承人死亡時,該土地因被徵收,已非其財產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,應免補徵遺產稅;另依財政部85920日台財稅第850485593號函釋,被繼承人之土地生前經徵收完竣,如於死亡後撤銷徵收回復所有權,該土地應免列入遺產課徵遺產稅,移轉登記時免檢附國稅局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,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等。

2012/04/27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長利工商廠房土地 的頭像
    長利工商廠房土地

    長利工商不動產:農地,工業廠房,住宅建地,工業地 ,房屋 ,店面買賣仲介03-341-4088

    長利工商廠房土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