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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為興辦工業人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65條規定,因需擴展工業或設置汙染防治設備,原廠土地已不敷使用,急需增建廠房、機械設備,或需設置汙染防治設施,使用鄰近非都市土地做為廠地使用。因依國土計畫法規定,國土功能分區圖預計於2025年4月30日公告,屆時變更分區及編定也同時停止,台南市經發局呼籲申辦業者於2024年12月31日前向南市府地政局申請變更編定,以確保於國土計畫施行前完成用地變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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