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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廣播電台 / 張德厚報導    轉貼自 100.9.15 新聞

 

為了落實居住正義,促進房市交易公開透明,行政院會今天(15日)通過「地政士法」、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修正草案,明定應在不動產產權交易後30天內,向主管機關登錄成交實際價格等資訊,違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
 

 為落實馬英九總統提出的居住正義政策,改善現行不動產成交案件資訊不對稱的情形,行政院會15日通過「地政士法」、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修正草案,明訂不動產交易之後,地政士、買方、不動產經紀業必須向主管機關登錄成交價格。內政部地政司長蕭輔導說:『(原音)買賣交易完竣之後,要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,在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後30日內,要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。逾期不去申報登錄的話,將可以處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的罰鍰。』

 

 依照修正草案的規定,未向主管機關登錄成交實際價格,除可處以罰鍰外,並且必須限期改正,如果遲未改善,還可按次處罰。

 

行政院長吳敦義指出,「地政士法」、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修正草案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,他請內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黨團,儘速完成修法程序。

 

 至於後續的相關配套措施,包括如何受理申報登錄、申報不實的裁罰,以及如何兼顧個人隱私前提下提供各界查詢等各項事宜,吳敦義也請內政部妥予規劃並預作因應。

 

 

 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15/58/2yrqn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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